Tuesday, June 29, 2010

先离开


该走的时候,别回头。
因为,一回头,便走不了。

不该有不舍。
不该有眷恋。
纵使你知道你很不舍,你也很想留下。

可是。
为了减低伤害程度。
先走,总比过后被留下来的好。

潇洒地走。
只留下美丽的回忆和不舍的情绪。
不想,执意留下。
却得到最后被舍弃的狼狈。
这样的难堪。
不值得留下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走也不是,留也不行
不舍及眷恋还会弥漫在空气中一段时间
可能只是短暂的不习惯,短暂的不能承担,短暂的不情愿
离开不该有先后,只要永远记得彼此就好吧~
未来有缘或许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会遇上~

cheers!!

FL ^^

jast said...

只要让彼此永远记的彼此就好。。。。

嗯。。。也只能这样吧。

呵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