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February 15, 2009

要幸福

“我愛過你......我很用心地愛過你。”

“我們相愛的時候很完美,所以當我們不再繼續在一起了,其實是不該有痛苦的。”

“沒有痛苦,就不會有遺憾。”

“沒有遺憾,就不會有任何的不愉快。”

“雖然我對你不曾說過愛,但因為我真的愛過你,所以我想跟你說......”

要幸福,要好好的,才對得起我們愛過的對方。

---摘自藤井樹《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》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他的文字
总是轻轻的带我走过人生许多年头

不是那么夸张
也没有那么华丽

但我就是爱--Hiyawu

愿你从他的文字里被牵引,感动 ^^

jast said...

xx,

干嘛不留个名字?呵呵。
我从中五开始爱上藤井树。
已经被感动了好几次。
《六弄咖啡馆》也很棒,对吧?